一、案例简介
2022年8月,安先生为太太王女士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,交费20年保障终身,2024年4月安先生致电保险公司表示经济原因要退保,需着急用钱做其他重要用途,并催促保险公司尽快退还现金价值,经工作人员耐心劝解后,客户同意不退保,改为保单贷款,但到了缴费期客户仍未按时交纳续期保费,保单失效中止。
2024年10月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联系客户提醒保单失效,客户表示自己很忙,暂时不考虑复效,想要办理时会自行操作。直到2025年1月底才成功办理复效。2025年2月被保险人王女士查出乳腺癌住院治疗,后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最终保险公司给出拒赔,理由是被保人在复效等待期内出险,根据保险条款约定,不承担保险责任。
二、案例分析
保单失效的风险不容小觑,一是使消费者直接暴露于风险中,在消费者中止保单与再次复效的“空窗期”内,若发生保险事故,无法得到任何保障,会对个人乃至家庭造成巨大损失;二是增加投保风险成本,消费者提出复效申请,保险公司会重新评估投保情况,也会重新计算观察期。
三、风险提示
1.等待期也叫观察期,保险合同在生效之日起或复效之日起指定时期内(一般90日或180日,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)即使发生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理赔给付责任,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。
2.务必在保险条款约定期限内及时缴纳保费,避免保单失效,失效期间无保障功能,尽早恢复保单效力,保障风险更加牢靠,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,超2年未办理复效,保单将永久失效终止。